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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零售市场失序 药师“隐身”与处方权改革迷雾

医药零售市场失序 药师“隐身”与处方权改革迷雾

我国医药零售市场快速发展,药店数量激增,连锁化率不断提升。繁荣背后,市场失序现象日益凸显:执业药师“挂证”不退、不在岗履职成为潜规则,处方流转不畅、处方药违规销售屡禁不止。与此处方权改革在多点执业、远程审方等探索中迷雾重重。药师从“守门人”变成“隐身人”,不仅危及公众用药安全,也折射出深层制度困境。

一、药师“隐身”:挂证泛滥与在岗率低

执业药师是药品零售环节保障合理用药的关键角色。按照国家规定,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,且药师须在岗履职。然而现实中,药师“人证分离”现象普遍。不少药店仅将执业药师证书注册在店,本人并不在岗,甚至出现“租证”黑色产业链。监管部门检查时,药师匆匆现身;检查一过,又变回“隐身”。

药师“隐身”的直接后果是处方审核流于形式。在没有药师专业把关的情况下,消费者可轻易买到本需凭处方购买的处方药,抗生素滥用、药物相互作用风险陡增。尤其在一些基层药店和网上药店,执业药师形同虚设,用药指导严重缺失,埋下安全隐患。

二、处方权改革:方向虽明,落地艰难

药师“隐身”背后,是处方权改革的长期迷雾。传统上,处方权专属医师,药师仅负责审核调配。但随着医药分开、分级诊疗和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的发展,处方外流成为趋势,药师的角色理应向“处方审核与用药管理”拓展。改革推进中面临多重矛盾:

其一,处方来源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难以核验。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尚未全国统一,部分药店仅凭一张模糊截图或口头描述即销售处方药,审方环节失守。其二,远程审方虽被寄予厚望,但部分地区将其异化为“集中审方、快速过审”,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与审方需求激增的矛盾突出。其三,药师法尚未出台,药师的法律地位、权责边界模糊,处方审核权缺乏明确授权,导致药师不敢审、不愿审。

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激励扭曲。药店追求药品销售利润,而非专业化药学服务。在“以药养医”惯性下,药师若严格审方,反而可能“得罪”顾客、影响销量。缺乏合理的药学服务收费机制,药师的价值无法体现,自然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。

三、监管困局与改革出路

面对药师“隐身”,监管部门并非无动于衷。多地开展执业药师“挂证”专项整治,推行执业药师戴着“电子胸牌”上岗、人脸识别打卡、远程审方留痕等措施。但由于药店数量庞大、监管力量有限,违规成本偏低,整治效果常有反复。部分连锁药店利用同一药师注册多家门店钻空子,跨区域监管协同不足。

要破解失序,需多管齐下。短期看,应强化信息化监管,建立全国统一的执业药师注册与在岗监测平台,对“高频购药”“超量销售处方药”等异常数据自动预警。提高违法成本,对“挂证”药店和药师实施连带处罚,纳入信用黑名单。中期看,加快药师立法,明确执业药师在处方审核、用药指导中的法定职责与权利,建立药学服务收费项目,让药师的价值获得合理回报。长期看,推动处方权从“医师独享”向“医师开方、药师审方”的协同模式转型,依托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处方来源可追溯、审方过程可留痕。

医药零售市场的失序,表象是药师“隐身”,根源是制度设计的滞后与利益机制的扭曲。处方权改革不能只改技术、不改激励,更不能让“远程审方”沦为变相售药的通道。唯有加快立法、强化监管、理顺利益机制,让药师从“隐身”归位于“守门人”,药品零售才能真正回归专业服务本质,公众用药安全才有坚实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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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5:12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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